污染源地下水监测点布设方法
更新时间:2019-10-23 点击次数:3231
污染源地 下水监测点布设方法 工业污染源:
a)孔隙水和裂隙水
工业集聚区:对照监测点布设1个,设置在工业园区地下水流向上游30~50m处。河.
染扩散监测点至少布设5个,垂直于地下水流向呈扇形布设不少于3个,在集聚区两侧沿地
下水流方向各布设1个监测点。工业集聚区内部监测点要求1~2个/10 km2,若面积大于100
km2时,每增加15km2监测点至少增加1个;监测点应布设在主要污染源附近的地下水下游,
同类型污染源布设1个监测点,工业集聚区内监测点布设总数不少于3个。以浅层地下水监
测为主,如浅层地下水已被污染且下游存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,则在集聚区内增加1个主开
采层(集聚区周边以饮用水开采为主的含水层段)地下水的监测点。
工业集聚区外企业:对照监测点布设1个,布设在工业企业地下水流向上游30~ 50 m
处。污染扩散监测点布设不少于3个,地下水下游及两侧的监测点均不得少于1个。工业企
业内部监测点布设在可见污染源(污染物堆积点、污水井、坑塘等)附近。同一类污染源监
测点布设1个,选择规模大,防护差的污染源附近布置监测点.工业企业内部监测点要求1~
2个/10 km2,若面积大于100 km2时,每增加15 km2监测点至少增加1个,内部监测点总数
不少于1个。以浅层地下水监测为主,如浅层地下水已被污染且下游存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,
则在工业企业及场地内增加1个主开采层(工业企业周边以饮用水开采为主的含水层段)地
下水的监测点。